甘道23號「企硬」申換綠化地起樓
[星島日報報道]山頂甘道二十三號的百年大宅業主和黃去年申請「換地」保育大宅,但涉綠化地帶遭反對,最終撤回計畫。業主昨捲土重來,向城規會重提原方案,指換地須符「同類換同類」原則,確保換地擁相若特質和地段,擬議地段已屬最佳。有區議員稱,居民難以接受沒有改動的方案,冀政府考慮向業主提供「跨區換地」的選擇。
持有一級歷史建築山頂甘道二十三號維多利亞式大宅的和記黃埔,去年提出與政府換地,在大宅對面的綠化地帶官地興建住宅,作交還大宅予政府作保育用途的條件,但方案收到七百多份意見,大部分反對,和黃最後撤回申請。不過,和黃再向城規會申請在同一地段的綠化地帶,改劃住宅用途,「企硬」換地選址。
最新方案是申請在甘道廿三號對面的政府土地,興建兩層高住用樓宇,住用樓面面積約五百六十平方米,地積比為零點五一倍,較業主去年提交的零點五倍地積比輕微「發水」,增加十一平方米住用樓面面積。業主強調,選取替代地盤位於甘道廿三號對面,是建基於「同類換同類」的公平原則,換地地盤必須毗鄰歷史建築地盤,確保擁有相若的特質和地質,公眾不會有損失,亦可保障業主的私有產權。
文件補充,政府曾向同屬山頂區的景賢里和何東花園提供換地方案,替代地盤亦毗鄰歷史建築地盤,業主亦曾於甘道一帶物色幾幅替代地盤,但申請地段較接近歷史建築地盤,較為合適。文件又指,換地地盤的邊界已經調整,減少擬建大宅對綠化地帶的影響,加上換地地盤毗鄰現有屋苑嘉樂園,地點亦較偏遠的綠化地帶優勝。
面對業主幾乎原方案再闖關,中西區區議員陳浩濂表示,業主新提方案「換湯不換藥」,換地地段一樣,居民沒原因支持,並指港島區綠化地帶不多,不適宜再改劃作住宅,促請發展局向業主提供「跨區換地」,以相同價值的土地與業主互換。
城規會委員林光祺說,綠化地帶的價值是審議的優先條件,如果綠化地植披不佳,才考慮其他因素,過去曾有因業主以保育建築作條件,獲城規會稍微放寬樓宇規劃限制。
持有一級歷史建築山頂甘道二十三號維多利亞式大宅的和記黃埔,去年提出與政府換地,在大宅對面的綠化地帶官地興建住宅,作交還大宅予政府作保育用途的條件,但方案收到七百多份意見,大部分反對,和黃最後撤回申請。不過,和黃再向城規會申請在同一地段的綠化地帶,改劃住宅用途,「企硬」換地選址。
最新方案是申請在甘道廿三號對面的政府土地,興建兩層高住用樓宇,住用樓面面積約五百六十平方米,地積比為零點五一倍,較業主去年提交的零點五倍地積比輕微「發水」,增加十一平方米住用樓面面積。業主強調,選取替代地盤位於甘道廿三號對面,是建基於「同類換同類」的公平原則,換地地盤必須毗鄰歷史建築地盤,確保擁有相若的特質和地質,公眾不會有損失,亦可保障業主的私有產權。
文件補充,政府曾向同屬山頂區的景賢里和何東花園提供換地方案,替代地盤亦毗鄰歷史建築地盤,業主亦曾於甘道一帶物色幾幅替代地盤,但申請地段較接近歷史建築地盤,較為合適。文件又指,換地地盤的邊界已經調整,減少擬建大宅對綠化地帶的影響,加上換地地盤毗鄰現有屋苑嘉樂園,地點亦較偏遠的綠化地帶優勝。
面對業主幾乎原方案再闖關,中西區區議員陳浩濂表示,業主新提方案「換湯不換藥」,換地地段一樣,居民沒原因支持,並指港島區綠化地帶不多,不適宜再改劃作住宅,促請發展局向業主提供「跨區換地」,以相同價值的土地與業主互換。
城規會委員林光祺說,綠化地帶的價值是審議的優先條件,如果綠化地植披不佳,才考慮其他因素,過去曾有因業主以保育建築作條件,獲城規會稍微放寬樓宇規劃限制。